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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发布时间 2014-10-11 18:19:34

目的: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为保证食堂的正常运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时,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保证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火灾、特别传染病类、食物中毒,伤亡事故,突然停水、停电、个别食堂员工意外严重缺员、哄抢扰乱供餐秩序等。
适用人员:集团所有人员、现场所有人员。
职责:集团成立特别应急小组全面负责。集团正、副总经理,各部(中心)主任为应急小组成员。
作业内容:
一、现场指挥
1、事故发生时由食堂主管为第一现场负责人,副主管(如有副主管)为第二现场负责人,厨师长为第三现场负责人,切配组长为第四现场负责人,(如主管不在现场时,由上述人员自然替进负责),第一现场负责人为指挥员指挥现场工作,直至集团应急小组到场交接工作为止;
2、应急小组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接替现场指挥工作。
3、第一现场负责人有需要暂时离开现场时,必须先知第二负责人接替现场指挥工作,以此类推。
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开展组织应急指挥工作,并随即通知集团应急小组,学院有关部门及政府相关机构;
二、火灾
1、火势不大可自行扑灭的,现场人员按《食堂安全管理规范》自行扑灭并上报集团应急小组备案;
2、火势产生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就近关闭电源,气源,进行灭火工作,如不能用现场消防设备扑救火灾的,应立即拨打119报警,通知集团应急小组及学院保卫科;
3、现场负责人组织撤离,按先顾客后厨工、先保人后保物的原则进行;
4、现场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或应急小组的指挥安排,全体厨房工作人员必须协助抢险救灾,保障顾客安全。
5、火灾发生后,食堂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受影响的情况,并说明预计的供餐时间,应急小组要组织好应急供餐工作。
三、特别传染病类
1、当本市或国家防疫部门发出特别紧急防疫通知,本市亦可能(或受到)严重威胁时,食堂负责人在取得集团应急小组同意的情况下,宣布食堂进入特别事故状态,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2、要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急指导,集团应急小组,饮食服务中心、食堂协调一致做好人员安全防范,和食品来源特别安全检测,确保供餐安全;
四、食物中毒事故
1、当就餐人员中发现三人以上有食物中毒迹象时(剧烈胶痛,急性腹泻,大量冷汗、晕倒等),食堂负责人应立即停止供餐工作,并宣布食堂进入特别事故状态,开始进行应急指挥,查明中毒来源;
2、立即组织人员护送中毒人员前往就近医疗机构救治;
3、通知集团应急小组及学院医务室,视情节轻重上报有关防疫部门;
4、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保护现场,并由第二负责人对就餐和己进食人员进行登记、追查、观察,发现可疑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观察治疗;
5、应急小组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指挥,并派人领出事故应急备用金前往医院,做好善后处理;
6、应急小组应立即组织应急供餐;
五、意外伤害事故
1、立即停止事故有关作业,立即切断相关电源、气源,撤离危险区域;
2、食堂负责人安排人员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3、报告集团应急小组
; 4、由主管或现场相关人员排除伤害造成的后果,无需保护现场的可清理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恢复生产;情况严重的,有必要保持现场的,保护好现场等应急小组及相关部门到场处理。
5、食堂通报供餐受影响的情况,并说明预计供餐时间。
6、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后协调指挥工作,并安排就近食堂组织必要的后勤协助;
六、停水、停电
1、由食堂负责人弄清清况,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对较长时间的停水、停电应上报集团应急小组
; 2、应急小组到场后协同做好停水、停电的善后工作;
七、食堂突然严重缺员
1、食堂厨工因故突然严重缺员,食堂负责人应立即上报集团;
2、集团应急小组多渠道组织招聘,填补缺员岗位;
3、力争做好食堂的正常供餐;
八、哄抢及扰乱供餐秩序。
1、由食堂第一现场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与闹事者交涉,尽量友好协商,稳定闹事者情绪;
2、由食堂第二现场负责人尽快与集团应急小组和学院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集团应急小组或学院有关部门介入调解,情节严重的拨打110报警;
3、由食堂第三负责人(或主管指定人员)收藏好厨房的刀具及一切可做武器用的工具,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和冲突;
4、食堂员工听从主管安排,除做好保护自身安全和保护公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行为外,尽量克制情绪不得与闹事者发生正面的冲突或做出过激行为;
5、集团应急小组到现场后查明原因,与各方协调妥善处理事件,并安排就近食堂组织必要的后勤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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