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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学院后勤集团竞岗办法
发布时间 2014-10-11 18:17:38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后勤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使人尽其才,激发员工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后勤职工的积极性,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结合后勤实际情况,特制定后勤集团竞岗办法
一、聘任的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原则;
2、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3、德才兼备的原则;
4、双向选择的原则;
5、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聘任对象
集团内部在岗职工(包括临时工),学院正式职工不参加竞岗的可申请离岗退养。
三、上岗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和工作职责
1、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宗旨,热爱后勤服务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及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具备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学历或专业技术等级符合应聘岗位提出的要求。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公布岗位规定的相应补充条件。
2、任职资格和工作职责见附表1
四、聘任期限
聘期至2007年7月1日。
五、聘任程序
1、宣传动员
(1)集团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职工竞岗工作;
(2)集团发布招聘通告,公布招聘的岗位、上岗条件和资格、要求等。
(3)各部门分别召开动员会,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件;
2、竞岗报名
应聘者要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应聘的岗位和要求,领取并填写《后勤集团竞岗申请表》。每人可申报两个岗位(可跨部门、中心申报),并注明是否服从岗位调配。
3、资格审查
集团和招聘部门对报名者依据岗位的条件和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4、岗位答辩
(1)确定答辩人员
申请竞岗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答辩;并由招聘部门提前通知竞岗人员答辩时间、地点等。竞岗人员应按时参加答辩,凡在规定的答辩时间不能到场者应提前说明情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岗。
(2)考核小组由集团和各招聘部门领导组成;
第一考核小组:负责各部门主任以下管理人员和办公室人员考核
组长:黄志勇 组员:刘丽娜、张志辉、张潞浯、郭柏、廖建超
第二考核小组:负责物业服务中心普工的考核
组长:廖建超 组员:物业中心下属部门主管
第三考核小组:负责交通运输中心普工的考核
组长:郭柏 组员:交通运输中心办公室管理人员
(3)答辩人个人发言5-10分钟,考核小组提问时间15分钟;提问内容以岗位职责为主,重点对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进行考察;提问方式为即席提问;
(4)考核小组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考核小组评价产生答辩名次;根据答辩名次,提出拟聘任的初步名单。
5、考察
由集团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考察,提出意见
6、公布聘任结果
7、聘任,由后勤集团聘任。
七、聘任后待遇
人员聘任后按照后勤集团分配制度享受相关岗位待遇。
八、解聘
1、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集团可予以解聘。
(1)违反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2)严重违反院、集团有关规章制度和规定者,经教育仍无悔改的;
(3)违法乱纪触犯刑律的;
(4)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所在单位、集团和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
(5)经考核为不合格的;
(6)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7)其它原因,集团认为应予解聘的;
2、在聘任期内,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聘;
(1)、因公负伤致残的;
(2)、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的女职工;
(3)、《劳动法》规定的不得解聘的其他情况;
九、拒聘
凡不参加竞岗或不接受集团工作调整的,属拒聘人员。
拒聘人员如属学院正式职工又不愿离岗退养的,应在聘任结束后一周内办理完工作移交,到集团办理有关手续,转入学院人事处。
拒聘人员如属外聘职工的,将按相关劳动法规办理离职。
十、有关规定
1、本次竞岗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职工监督,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行为。
2、实行回避制度,考核小组成员与竞岗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3、在竞岗期间因闹情绪、发泄不满,违反工作纪律,消极怠工,影响后勤正常工作秩序,给工作造成损失者,取消责任人竞岗资格。
十一、其他
本办法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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